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賴柔樺律師
我一定要撫養父母嗎?其實不一定!
很多人收到社會局的公文,上面寫著「請負擔父母的安置費用」,心裡都很緊張。但其實,如果父母 長期沒有盡過扶養義務、或曾對你有重大傷害 ,你是可以向法院申請「免除扶養義務」的。 ⚖️ 法院怎麼看? 根據臺灣高等法院 111 年法律座談會的意見,如果法院裁定免除扶養義務,這個裁定可以「 追溯 」到扶養義務開始的時候,不一定只從裁定當天起算。 法院會根據你在聲請書裡寫的內容,在判決主文中明確標示「從哪一天起免除扶養義務」。 如果你沒特別說明起算日期,法院會請你補上。 💡 但要注意! 只能對「還沒繳的扶養費」申請免除。如果之前已經付過的,那部分就不能再追回了,因為法律上債務已經消滅。 📅 實務上怎麼做? 假設你收到社會局的通知,說你要負擔父母在安養中心的費用。你可以向法院提出「免除扶養義務聲請」,並在申請書裡寫清楚: 「請求法院裁定,自 ○ 年 ○ 月 ○ 日(父母接受社會局安置之日)起,免除扶養義務。」 👇 事件 1 陳小姐的父親在 2024 年 5 月被安置進護理之家。社會局在 2024 年 7 月寄信通知她要負擔費用。她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,
賴柔樺
2025年10月27日讀畢需時 2 分鐘
⚖️ 拋棄繼承流程大解密
想辦理「拋棄繼承」卻不知道從哪裡開始? 以下懶人包,幫你看懂流程! 從準備文件、注意時限開始,讓律師協助你你輕鬆完成! 一、拋棄繼承的時間限制 拋棄繼承必須在 「知道繼承開始」的 三個月內 向法院提出聲請。 若超過期限,可能會被視為自動承認繼承。 📍 起算時間說明: 配偶及子女: 自「知道被繼承人死亡」之日起算。 其他繼承人: 若有前順位繼承人 → 從「知道前順位繼承人拋棄繼承」之日起算。 若沒有前順位繼承人 → 從「知道被繼承人死亡」之日起算。 舉例來說: 王先生在 2025 年 2 月 10 日 過世,家人當天就知道。 ➡️ 起算日:2025 年 2 月 10 日 ➡️ 拋棄繼承期限:到 2025 年 5 月 10 日 為止(三個月內) ✅ 若在 5 月 10 日前向法院提出拋棄繼承,就有效。 ❌ 若超過這日期,視為自動承認繼承。 第二順位繼承人(例如父母) 假設王先生過世時有子女,但他的子女在 2025 年 3 月 5 日辦理了拋棄繼承。 父母原本不是第一順位,但因子女放棄,父母變成繼承人。 父母在 2025 年 3 月 10 日 得知子
賴柔樺
2025年10月26日讀畢需時 2 分鐘
老人揮包 VS 乘客飛踹!北捷博愛座事件法律怎麼看?
北捷博愛座踹人事件,算不算正當防衛? 最近北捷的「博愛座踹人」事件引起熱議。很多人好奇:如果被阿姨揮包包挑釁,乘客踹回去,到底能不能算是正當防衛? 什麼是正當防衛? 根據法律,正當防衛必須符合兩個條件: 有正在發生的不法攻擊也就是對方真的在打你,動作已經開始、還沒結束。已經...
賴柔樺
2025年10月1日讀畢需時 1 分鐘
在群組被罵,可以告對方嗎?律師教你分辨公然侮辱與誹謗
案例:小華在一個有30位同事的LINE群組裡,被一位主管罵「你這個白癡米蟲,領薪水不做事!」小華覺得自尊心受損,請問他可以提告嗎? 律師解析: 許多人以為在LINE群組裡罵人,因為是私人群組,所以不會有法律責任。但這是一個很大的誤解!在台灣,網路發言一樣要負法律責任,而本案...
賴柔樺
2025年9月18日讀畢需時 2 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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